读《水浒传》说人性-31武松|世界以痛吻我,我则报之以刀5
这里面还有一段情节,在我看来很有象征意义。武松抢了鸡和酒之后,喝的酩酊大醉。这时候他在路上看见一条大黄狗冲他叫,武松就去追那个大黄狗,结果就一头栽进小溪里头,淋的一身都是水在里面翻滚,样子非常不堪。你看武松出场的时候,在景阳岗打虎,现在呢,是打狗,原来他是干干净净有洁癖的人,现在呢,小溪的泥水里打滚。
史黛安为什么要这样写?我觉得这是就是有象征意义啊,象征着武松的堕落,或者说自暴自弃。他好像就放弃了原来的信念,身体和精神都变得肮脏了。这是武松人生的一个谷底,但是很快他就从谷底里爬了起来,从那种堕落里爬了起来。在这个过程里就发生了什么呢?他碰到了宋江,宋江救了他,跟他聊天,给他安慰。我们都知道宋江这个人,他是有点问题的,我们很多人都讨厌宋江,但是在武松的人生低谷里,确实是宋江拉了他一把。宋江对他的情意让武松重新站了起来,他大致又找回到了以前的一个精神世界,没有那么粗,再也没那么粗暴了,蛮不讲理了也再也没有把自己弄得一身泥水了。
大家要注意,这段故事还有一段细节,就是在孔家庄里,史南安又让武松洗漱了两次,这两次洗漱我觉得也有点象征意义。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,我觉得这是让武松把人生低谷时候积攒的那种肮脏,那种血腥给清洗掉,让他重新做回到原来那个正常的武松。不过这段描写,还有件事比较奇怪,至少在我看来也比较奇怪。就是在武松最落魄最不堪的时候,他野性发作,肆意杀R。但是他对官府还是抱着仰视的态度,也就是说他再F社会还是忍不住会尊敬官府。你看在逃亡的路上,他有一次被别人捆起来了,他捂住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呢?竟然是后悔没有去自首书上。原话是这样,武松暗想,早知如此时,不若去孟州府里首告了,便吃一刀一剐,却也留得一个清名于世。你看,哪怕在这个时候,武松依旧觉得法律是庄严的,跑路是可耻的,官府把自己杀了寡了,但只要是自首,那也算留下了一个清明。你如果换成鲁智深,就不会有这种想法。
而且武松还有一个特,他盼望着有一天能被洗白。大家都知道,宋江就天天盼着招安,招安招安。可是在这本书里第一个提到招安二字的,大家去查一查就会发现不是宋江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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